新加坡法规
新加坡会计与企业管理局(ACRA)和新加坡交易所监管公司(SGX RegCo)分阶段实施针对上市公司和大型非上市公司的气候信息披露强制要求:
(1)从2025财年开始,所有上市公司必须根据国际气候标准理事会(ISSB)的标准提交年度气候信息披露(CRD);
(2)从2025财年起披露范围1和范围2,从2026财年起披露范围3相关信息;
(3)从2027财年开始,大型非上市公司(年收入至少10亿元、总资产至少5亿元)也将被要求强制披露;
(4)从2027财年起披露范围1和范围2,不早于2029财年起披露范围3相关信息。
(1)从2025财年开始,所有上市公司必须根据国际气候标准理事会(ISSB)的标准提交年度气候信息披露(CRD);
(2)从2025财年起披露范围1和范围2,从2026财年起披露范围3相关信息;
(3)从2027财年开始,大型非上市公司(年收入至少10亿元、总资产至少5亿元)也将被要求强制披露;
(4)从2027财年起披露范围1和范围2,不早于2029财年起披露范围3相关信息。
根据要求,5大行业的企业需于2025年强制性披露气候相关信息,分别为:金融行业、农业、食品和森林产品行业、能源行业、材料和建筑行业及运输行业。相关企业发布的可持续发展报告需:
(1)遵循“不披露就解释”原则;
(2)在公司治理层面重点强调董事会和管理层在可持续发展问题的治理中的职责;
(3)对齐ISSB国际标准;
(4)提供27项核心ESG指标作为引导。
(1)遵循“不披露就解释”原则;
(2)在公司治理层面重点强调董事会和管理层在可持续发展问题的治理中的职责;
(3)对齐ISSB国际标准;
(4)提供27项核心ESG指标作为引导。
对于中国企业而言,需要做到以下几点:
(1)对齐国际披露准则;
(2)提高信息披露的质量及透明度;
(3)披露气候相关信息。
(1)对齐国际披露准则;
(2)提高信息披露的质量及透明度;
(3)披露气候相关信息。